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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活割野驢器官合影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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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墨鏡的男子滿手鮮血,藏野驢身下已血跡斑斑
  □法制網記者廖衛華 □法制網通訊員王傑學
  “當時發微信朋友圈就是為了炫耀,我們知道錯了!”近日,備受全國網民關註的被告人陳某、李某非法獵捕、殺害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案,一審在西藏自治區阿裡札達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被告人陳某、李某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,併在法庭上流淚向社會公眾道歉。
  《法制日報》記者近日從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,由於本案社會影響大,札達縣法院合議庭已經開會討論過兩次,近期還將上審委會。法院會綜合考慮社會影響、認罪態度等各種因素,判決結果將擇日宣佈。
  據札達縣人民檢察院指控,被告人陳某、李某於8月9日從阿裡地區札達縣曲松鄉回札達縣城途中,看到一群西藏野驢後,開車緊追其中一頭,並連續撞擊兩次,致使野驢受傷倒地,被告人陳某下車用隨身攜帶的刀子將野驢捅死,並割掉生殖器。兩人隨後將野驢運回札達縣城,分給工地工人食用。在被告人陳某提起驢尾巴空血時,被告人李某給其拍照,後由被告人陳某將照片發佈於微信上,經網絡轉發引起公眾的憤怒和譴責。兩名被告人迫於社會壓力於8月11日主動投案。
  在庭審中,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西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司法鑒定中心、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分別出具的鑒定意見,證實被告人陳某、李某所殺害的動物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藏野驢,並證實被告人陳某發佈於網絡的照片中的西藏野驢為死體;出示了現場勘驗、檢查筆錄、辨認筆錄、證人證言、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;公訴人申請札達縣林業局工作人員、阿裡地區森林公安局民警出庭作證,證實了被告人陳某、李某的自首情況。
  據瞭解,陳某是西藏噶爾銀城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員工,李某是陝西天禹電力公司員工,兩人負責這兩家公司在札達縣的建築項目。
(原標題:西藏虐殺藏野驢案一審開庭)
編輯:SN0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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