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1月24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24日報道,新加坡一名男子發生車禍,昏迷一周後不治。該男子過世後,經商量,他的家人決定捐出他的肝臟、心臟瓣膜、皮膚和小腿骨頭,希望能“遺愛人間”。42人將從中受惠。這是不是本地器官移植歷來最多受惠者,目前還無法查證。
  男子的姐姐說:“既然救不回弟弟,就救其他人吧。醫生告訴我們,弟弟捐贈的器官可以幫助42個病人。弟弟可以幫助這麼多人,我們很驚訝,也很欣慰。”
  受訪醫生指出,由於人體器官捐獻法令不包括骨頭和皮膚,因此這兩項捐獻較不常見,特別是骨骼捐贈更是罕見。
  新加坡人體器官移植法令規定,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,如果沒有選擇退出,醫院可在病人被證實死亡後,將死者的器官如腎臟、肝臟、心臟和眼角膜,移植到其他病人身上。
  另一項醫葯(治療、教育及研究)法令則納入細胞組織和其他器官如肺、皮膚等,但要死者生前或家人在死者去世後選擇加入,才可捐出。
  伊麗莎白諾維娜醫院骨科矯形高級顧問醫生李浩洲說,死者捐出的骨頭可切成“骨片”,用作骨骼移植,也可處理成骨膠。
  一些病人骨骼發炎,或患癌等,甚至車禍骨裂等創傷後,骨骼被切除後留有斷層,醫生就可移植捐贈的骨骼。另一種情況是醫生把捐贈的骨骼壓成碎片,移植到病人身上作為引導體,讓關節之間相互融合。
  新加坡全國皮膚中心高級顧問醫生蕭秋水則說,捐出的皮膚經過處理後,可用來覆蓋燒傷傷口,一人捐獻可幫助多人。
  警方發言人受詢時證實,涉及這起車禍的40餘歲集裝箱拖車司機,正在協助警方調查。  (原標題:男子因車禍去世家人決定捐其器官 42人將受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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