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綜合消息 新華社15日全文播發了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(下稱《決定》)。《決定》共16項60條。
  這16項內容分別是: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和指導思想,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,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,加快轉變政府職能,深化財稅體制改革,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,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,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,推進法治中國建設,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,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,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,創新社會治理體制,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,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,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。改革司法管理體制,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、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,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,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。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,健全法官、檢察官、人民警察統一招錄、有序交流、逐級遴選機制,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,健全法官、檢察官、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。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。優化司法職權配置,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、互相配合、互相制約機制,加強和規範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。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,完善主審法官、合議庭辦案責任制,讓審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負責。明確各級法院職能定位,規範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係。推進審判公開、檢務公開,錄製並保留全程庭審資料。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,推動公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。嚴格規範減刑、假釋、保外就醫程序,強化監督制度。廣泛實行人民陪審員、人民監督員制度,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渠道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。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。進一步規範查封、扣押、凍結、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。健全錯案防止、糾正、責任追究機制,嚴禁刑訊逼供、體罰虐待,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。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。廢止勞動教養制度,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,健全社區矯正制度。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,完善法律援助制度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。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。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,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,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。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,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。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,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、防控廉政風險、防止利益衝突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、任職迴避等方面法律法規,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。健全民主監督、法律監督、輿論監督機制,運用和規範互聯網監督。
  《決定》提出,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。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。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、心理干預、矛盾調處、權益保障機制,使群眾問題能反映、矛盾能化解、權益有保障。改革行政覆議體制,健全行政覆議案件審理機制,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。完善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,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。改革信訪工作制度,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,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。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,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。  (原標題:推動省以下法檢兩院人財物統一管理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d61pdrvq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